各市水利局:
根据《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水办水保〔2017〕8号)要求,为做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数据录入与整合,加快推进我区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按照水办水保〔2017〕8号通知要求,于12月31日前完成监督管理系统历史数据补录,并将2016年以来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图矢量图入库。新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在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时同步入库。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县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2011年以来相关历史数据入库,项目进度信息由县级通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表格报送。
二、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办水保〔2017〕8号通知要求如实报送市级、县级2017年监督管理系统(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3.0)、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的完成情况,请于2018年1月5日前报送2017年水土保持信息化完成情况,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于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要实行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报送本月工作情况(表格详见附件1,2)。
三、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技术规定要求,全区从2018年1月1日起新报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坐标系统格式统一要求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简称:CGCS2000坐标系),提供CGCS2000坐标系的防治责任范围图矢量图,矢量图应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且在同一图层,并把矢量数据刻录光盘。
四、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开展。要按照水办水保﹝2017﹞8号要求,根据本级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的任务和实际需要,将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积极协商财政部门从本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安排水土保持信息化专项经费;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信息化工作人员,保持信息化工作人员队伍稳定,保障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监督管理系统应用与数据录入情况表
2.综合治理系统应用与数据录入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水办水保〔2017〕28号 - 附件.doc